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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8来源: 编辑:系统管理员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关于在广州市召开安防产品新版国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类)宣贯会的通知
中安认[2009]35号
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获证企业、各相关单位:
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4号公告发布了修订后的新版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国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并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认证;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产品,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完成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将予以暂停,直至撤销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为使获证企业及相关单位了解和掌握新版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及时做好新旧版认证实施规则转换工作,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求,经公安部主管部门批准,我中心定于2009年3月23-2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安防产品新版国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子产品类)宣贯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支持单位:广东省公安厅科技处
会务承办单位: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二、会议议程
宣贯内容等议程安排详见附件2。
三、参会人员
1.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认监委及地方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领导,安防认证中心、检测中心、标委会和协会的领导及专家;
2.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代表,获证企业应派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会;
3.产品使用、管理单位的代表,相关媒体等。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3月23日9:00开会,3月24日午餐后结束,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广州市远洋宾馆(广州远洋商务大厦),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2号,总机:020-87765988,具体路线图见附件3。
五、会务要求
1.参会人员请务必于2009年3月20日16:00点前将参会回执(附件1)传真至我中心,以便安排会务。
2.会议收取会议费800元/每人(含资料费、场地费、餐费、专家讲课费等),会议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获证企业参会多于1人时,超出人员只收取会议费300元/每人(含宣贯材料和用餐)。
六、报到及联系方式
3月22日下午,请参会人员持本通知直接到会议地点报到。
我中心联系电话:010-51651890转870、858、852,传真:010-88825997、63345549,联系人:杨林、张金明、秦岩。
会务联系电话(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020- 87322488、87322101,联系人:伦爱玲、王小亮。
附件:1.宣贯会报名回执单
2.会议议程
3.宾馆路线图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印)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参加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或职称 |
联系电话、传真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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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预订返程航班或火车车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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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销售认证产品种类及获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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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中心传真:010-88825997、63345549,总机:010-51651890
附件2:
广州宣贯会会议议程
时间 |
内 容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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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3日 |
9:00 -12:00 |
领导讲话 |
公安部、国家认监委、 广东省公安厅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政策法规介绍 |
国家认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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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要求讲解 |
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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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18:00 |
2009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检测基本要求及单元划分讲解 |
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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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要求讲解 |
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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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申请及评价要求讲解 |
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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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20:00 |
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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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4日 |
9:00 -12:00 |
1. 解答企业问题 2. 现场受理 |
认证中心 |
附件3:宾馆路线图
附
附件1:
安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宣贯会(广州)参会回执